一、出台背景
周宁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位于七步溪下游左侧,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56km2,下水库位于七步溪下游河段,坝址以上集水面积151km2。所属七步溪为穆阳溪支流,水库建成后对下游河道的水位和流量有较大影响。日常中,局部河道过流很少的状态,使周围的群众容易产生麻痹思想,存在以下安全风险:一些群众在河道中放畜、捕鱼、玩耍,在大坝泄洪时,将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个别群众在水库内设立网箱、捕鱼、航运、游泳,在大坝泄洪时,可能对其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同时,这些行为也干扰了周宁抽水蓄能电站的正常洪水调度和发电调度。为进一步做好周宁抽水蓄能电站的防洪渡汛和安全发电工作,确保周宁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和下游沿岸国家财产和周边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防洪工作的要求和电力设施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出台《关于加强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管理通告》。
二、出台过程
2021年7月1日周宁抽水蓄能电站下闸蓄水后,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电站的防洪度汛和安全发电工作,确保水库和下游沿岸国家财产和周边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公司参考周宁钟山桥和芹山水库并结合实际情况,经多轮讨论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关于加强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管理通告》。
三、征求意见情况
本公司向县水利局、应急局、林业局等5个相关单位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共征集修改意见2条,采纳吸收2条。
四、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五、主要内容说明
周宁抽水蓄能电站发电调度由福建省电力调度中心根据电网负荷的需要下达,为日调节型电站,主要负担系统调峰、填谷,电站的开停机较频繁,电站上、下水库水位变化较大。因此,水库沿岸的居民应随时注意各种情况的发生,不能在可能淹没的沿岸区逗留、游玩、或从事其他活动,以免发生危险。在坝轴线上、下游300米内的水面及岸边水库调度管理单位的管理禁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管理禁区内从事堆放货物、爆破、炸捕水生物、停泊船只、开荒种植及开采沙石料等危害枢纽工程安全的任何活动。